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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骑车摔倒受伤 毫无身体接触的小轿车被判定负主要责任

发布时间:2019-10-22责任编辑:周彪来源:看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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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张家港杨舍镇G346国道港新花苑东侧涵洞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六旬老人江某骑电动车摔倒受伤,而与之毫无身体接触的一辆小轿车,被判定负主要责任。
  事发当天下午,天空下着细雨,路面湿滑。江某开着电动自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快到路口时,一辆小轿车忽然出现在他的视线中。小轿车右转弯进入非机动车道,江某眼看着自己的电动车快要撞上汽车,赶忙急刹。但因为路上太滑,他的车速又比较快,江某连人带车滑倒在地,动弹不得。汽车驾驶员钱某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车后的情况,直接驾车离开了。
  交警中队民警查看了监控视频后,当天就联系到了汽车驾驶人钱某,让他到中队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是他并未饮酒。在观看了当时的监控视频后,钱某也十分吃惊,他说自己右转弯时有注意到非机动车道内的电动自行车,但那时候车子离自己还有一段距离,加上车辆没有发生碰撞,因此他直接驾车离开了,看了视频才知道电动自行车摔倒,驾驶人受伤。
  虽然两车没有直接接触,但交警认定,汽车驾驶人钱某驾驶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时疏忽大意,对道路交通情况观察不够,妨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钱某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江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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