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后为了逃避处罚,自作聪明的“老司机”想到了一个的办法——使用变造的车牌。结果当然是得不偿失,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立马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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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早上6点左右,姑苏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私家车车牌疑似存在恶意变造车牌的行为,随后会同姑苏分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的某居民小区找到了这辆私家车,并传唤驾驶人刘某接受询问。通过核查,该辆私家车的前后号牌均有变造行为,字母Q上被贴了一张同底色的数字8。随后,这辆违法车辆被依法拖移。
经审查,嫌疑人刘某对使用变造车牌的事实供认不讳。刘某交代因为自己曾违反交通规则,被电子警察抓拍,既被罚款又被扣分。于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人为将车牌中的字母Q用数字8贴掉,并自认为可以逃避交警处罚。
目前,刘某因使用变造车牌被处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拘留10天的处罚。
使用伪造、变造车牌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增加了违法驾驶人的侥幸心理,且在心理上更加大胆,更无顾虑,增加了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可能性,就更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自身和其他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威胁。
同时,由于使用了伪造、变造车牌,致使交警部门不能尽快得到有效的车辆信息,给违法行为或事故处理等公安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导致案件侦破更加耗时耗力。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